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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里下河地区农科所党委关于扬州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办公室

根据扬州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6月14日至8月14日对江苏里下河地区农科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9月24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强化领导担当,压实整改责任。所党委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迅速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所党委书记、所长任组长,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全盘统筹整改工作;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与党支部书记作为成员,负责本部门(党支部)的整改落实工作,构建起协同发力、齐抓共管的领导架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职负责与市委巡察办对接,确保信息互通,有序处理整改期间的日常事务,切实做到整改部署无死角、责任落实无盲区、工作推进无懈怠。

(二)精准分解任务,抓实工作落实。对照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主动 “把脉问诊”,精准辨析问题根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将整改任务细化到岗、责任到人,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研究制定《江苏里下河地区农科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一明确各整改事项的责任领导、牵头(参与)部门,明确任务清单、时间节点,为整改工作绘制清晰的“路线图”“时间表”,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各项措施扎实落地。

(三)动态跟踪问效,从严督促推进。坚持分类整改原则,对于能够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问题,迅速纠偏纠错,确保问题归零;针对顽固性、长期性难题,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机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实际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更有力措施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跟踪督查整改进展,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四)坚持长效治理,强化成果运用。在整改过程中,所党委注重标本兼治,一手抓具体问题整改,一手抓内控体系完善。自巡察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全所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科技创新、财务管理等关键领域,新制定或修订完善20项规章制度,全方位扎紧制度 “笼子”,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单位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实现长效治理筑牢坚实根基。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重要论述学习研究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一是细化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次数要求,并将理论学习完成情况列入年底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和述职述廉报告内容。新制订《“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形式、要求,下发各党支部贯彻执行。二是所党委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第一议题”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自2024年9月份以来,所党委先后组织集中学习9次,各党支部开展交流学习研讨400余人次。特别是2024年12月25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了202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2025年全所重点工作任务和分解落实方案。三是将中央、省市委关于科技创新、“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十五五”发展规划制定中,已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汇报进展成效,在2024年市第三季度农民增收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2025年初,参与制定《全市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目标任务举措》《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高水平农业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扬州市稻米产业提升行动方案(2025-2027)》,以务实举措助力乡村振兴。

(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论文写在大地上’的重大要求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的重要论述。在第三季度工作总结会及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上学习习近平关于“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的重要部署,要求科技人员全面深入领会,发挥我所不同学科优势,推动“三农”事业创新发展。二是加速推进国家及省级重大项目攻关。聚焦粮食安全和单产提升行动,培育出兼具抗赤霉病与高产特性的“扬麦53”,并入选2025年国家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目录。三是加强重大品种的推广应用,形成高价值“扬”字号稻麦品种转化品牌。实施“扬麦43”“扬航糯1号”“扬麦53”等多个品种权高价值许可转让,同时与中种集团、大华种业等头部种企开展水稻不育系合作开发。四是制定农业生产技术标准。2024年发布地方技术规程及团体标准14项。五是加强对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的规范管理。梳理现有已授权未转化的专利,主动对接相关涉农企业和经营主体,4个授权发明专利达成转让协议。2025年4月,邀请知识产权专家开展高价值专利撰写和申请培训,提高专利申请通过率。六是强化科技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目标考核。将科技服务工作纳入部门考核评优中,引导科技人员增强科技服务意识。加强科技服务团队建设,10名科技人员入选江苏省农科院亚夫科技特派员,13名科技服务人员分别赴靖江、苏州开展专职技术培训。组织专家组建了“农卫士”保险服务系统专家库,网上即问即答2100余次。2名专家入选扬州市乡村振兴团第一批团员,为我市优质粮油、绿色蔬菜等地方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技术服务。七是加强科研成果技术集成和示范应用。2024年以来,先后组织在高邮、江都、广陵等地实施“设施蔬菜绿色、低碳、智能生产关键技术示范”“绿色优质小麦高效生产技术示范与产业化开发”等亚夫科技服务专项6项,建立了“亚夫科技服务江都吴桥工作站”,“亚夫科技服务广陵庆丰工作站”在稻虾共作基础上,进一步集成推广稻渔共养、稻鳖共养等新模式,助力地方特色农业提质增效,2024年度工作站再次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结合亚夫科技服务等成果转化项目实施,“金香玉1号”“缘两优968”“扬麦25”“扬麦23”“扬麦34”等5个品种及“一蟹两虾”生态高效养殖技术被列入江苏省2025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工作稳定、可持续开展。

(三)关于“推进种业振兴行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科企协同育种创新模式。与江苏金色农业等多家种业企业组建稻、麦育种科企联合体,联合育成的小麦“扬麦51”等品种通过审定定名。二是开展科企委托育种创新模式。与安徽兆和、江苏瑞华等种业企业合作,育成的“缘两优06”“扬籼优819”等品种通过国家及省级审定。三是抗病稻麦品种列入国家种业创新标志性成果。抗赤霉病小麦“扬麦29”和抗稻瘟病粳稻“扬香玉200”在全国粮油和大豆产业博览会中分获“十大优质面包小麦”和“十大名优粳稻”称号。四是针对当前品种多、转化难、价格低的困境,以“硬核”品种培育为基点,以成果形成要素为经纬,顶层构建重大成果培育、转化、产出的有组织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扬麦扬稻”品牌社会认可度和行业影响力。五是深化与种业企业合作,建立育、繁、推一体化共建机制,加强优质品种繁育、栽培等配套技术研究与推广服务工作。2024年共有18个小麦、水稻新品种(系)实施品种权许可转让,创历史新高,由于成果转化工作成效突出,获江苏省农科院管理创新奖。六是强化成果的推广应用。主动对接江都、广陵等农技推广部门,建立了多个小麦高产示范方,展示、示范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79项,推动优质品种的市场推广。七是建立良种良法技术标准体系。先后研究发布14项地方技术规程及团体技术标准,为成果的大面积推广应用配套完善的技术支撑。八是强化经济作物种质创新,积极登记蔬菜育种品种。新培育的1个油菜、2个辣椒、2个小白菜品种于2024年10月完成试验,其中“扬花油1号”报请农业农村部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登记;不结球白菜“扬丽1号”“乌秀1号”获得江苏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登记。

(四)关于“双重管理体制下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月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上报我所当月主要工作和下月工作计划,主动汇报我所重大活动、重大科研创新成效及重要工作等。2024年底,我所育成的抗稻瘟病水稻新品种“金香玉1号”被写进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扬州交流材料。二是针对樊川基地建设相关进展及存在问题,主动向市有关领导汇报,恳请关心支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先后4次赴我所视察指导,并召开2次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基地建设堵点、难点问题。三是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寻求支持。对接市委组织部人才处,了解争取人才政策;市科技局专程来所指导科技管理工作并慰问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市人社局社保中心来所指导解决良种场职工待遇问题。

(五)关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广陵区农业农村局签署了科技合作,启动新一轮“三农”科技指导员工作,选派科技专家对接挂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江都建立“亚夫科技服务江都吴桥工作站”;发挥高邮司徒小麦基地辐射作用;加强党建业务融合,强化一支部一“星火”的团队建设,以党支部为主体,在高邮临泽永凤家庭农场、汤庄高平家庭农场等地建立了“1+N”的“党建引领、科创农保”水稻兴农示范方。二是落实扬州市农民增收行动计划,深入宝应山阳龚陈村、江都丁伙双华村、高邮菱塘清真村、仪征马集方营村等地调研乡村振兴农业科技需求,主动对接高邮阳沟、仪征隆觉、宝应曹甸康庄等经济薄弱村开展科技帮扶,指导阳沟村规划新建设施大棚。首次与扬州市残联合作举办了“扬州市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通过专题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为来自全市残疾人代表开展蔬菜生产技术培训,探索了科技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新模式。

(六)关于“培育转化‘大成果’潜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科研专项高效实施,增强成果要素产出。全年“揭榜挂帅”和“赛马”项目产出论文42篇、新品种16个、技术标准7项,获科技成果奖4项等。二是强化重大项目标志性成果凝练。“扬麦33”亮相央视国庆特别节目,“扬麦25”连续三年入选国家农业主导品种。三是申报重大科技项目支撑。牵头申报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联合基金、生物育种青年研究专项等4个项目获得资助。四是实施青年科研专项基金。4名青年科技人员获得所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立项资助,资助金额70万元。五是加强科研平台条件建设。调整所科研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方案,调整项目资金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完善国家小麦改良中心扬州分中心等9个平台功能。六是理清成果培育清单,推动成果奖申报。聚焦高产抗病水稻、抗赤霉病优质小麦等品种攻关,强化机制研究,积极谋划国家或省级科技成果奖申报基础。研究部署申报各类科技成果奖7项,并获得5项。七是积极探索新型合作模式,创新转化方式。主动对接市场主体,围绕企业需求开展定制化成果研发,探索建立成果共享、联合开发、委托研究等新型产研合作模式,分别与海南明天、江苏大华签订水稻品种委托开发协议。八是科技人员积极下沉农村生产第一线,主动对接农业园区、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等,在蔬菜种苗、园艺花卉、稻虾共作、循环生态、专用微生物、绿色生产技术指导等方面加强技术服务工作,创新成果转化模式,共与35家市场主体签订技术服务协议52项,形成全覆盖的技术服务模式。九是增强竞争意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报送“扬麦25”“扬稻6号”品种权运转典型范例,协助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拍摄“扬稻6号”品种权运用典型范例宣传片,制作完成“扬辐麦21”“辐照加工技术”“稻麦品种栽培技术”等宣传视频,参加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对接交流等推介活动,开通所微信视频号,收集制作并发布科普宣传小视频,进一步加强技术成果的宣传推介和示范推广,扩大自身的影响力。

(七)关于“发挥农业科技智库作用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农作物种质保护利用和育繁工作。应用现代分子生物育种技术,培育出一批高质高效高产抗病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及省级品种审定16个,鉴定登记水稻不育系、花卉新品种40个。二是统筹推进科研基地建设与智慧休闲农业融合发展。在槐泗基地建成了设施蔬菜机械化智能化生产示范场景;在杨庙基地建立水生花卉繁育与示范场景,形成了花菖蒲地栽生产的地方标准;在渌洋湖村打造100亩休闲观光场景,联合举办“2024渌洋湖首届荷花节”。三是牵头组建协同创新联合体。联合扬州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高校院所及种业企业,组建“江苏稻麦周年协同增产创新联合体”,开展秸秆还田病虫草害综合治理相关课题内容。四是完成设施蔬菜农机农艺技术成果鉴定。江苏省园艺学会对我所完成的“双层伞形支撑宽体大棚及蔬菜周年高效栽培技术研发与应用”进行了成果鉴定,成果总体达国内先进水平。

(八)关于“‘以科研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科研资源开放共享。调整所科研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方案,购置一批科研仪器设备设施,解决科研平台设备设施严重老化等问题。制定并印发实施了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设备共享机制。二是加强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与管理。在国家水稻改良中心南京分中心扬州试验站设立了2个科研专项,承担省级、科企联合体水稻区域试验。三是明确“星创天地”和“科技超市”功能定位。“星创天地”重点是在强化基层众创空间功能,设立“双创”孵化区,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对接等全流程服务;“农村科技服务超市”重点在深化全产业链服务与品牌建设,构建“分店—便利店”两级科技服务网络和“四统一”服务模式,提供从育苗到销售的闭环服务。

(九)关于“行政服务科研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梳理细化管理服务部门工作职能,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建立具体到人的职责清单,形成便捷可查、精准高效的菜单式服务指南。二是2024年11月组织召开2025年度国家基金申报动员会和政策解读会,详细解读重点资助方向并讲解申报要点、关键环节,提升我所项目申报成功率。12月,组织开展危化品和特种设备使用与管理培训会、政府采购政策及招标管理实务培训,做到采购需求准确、采购流程合规。三是2025年2月对研究室开展专项调研,对人才培养、财务管理等政策制度进行宣讲,针对干部职工普遍反映的难点、堵点、疑点做好解答释疑。四是2025年3月针对OA系统使用运行存在的问题和功能需求进行调研,征集意见建议,后续将针对性进行系统功能完善和优化提升。目前根据反馈情况已将科研项目费用报销审批流程纳入系统。下一步,将进一步充实系统功能,切实打造贴合科研场景的智慧办公平台。

(十)关于“考核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底,基于学科差异和发展态势以及对弱势研究室正向激励考量,研究制定《研究室业绩目标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各学科在项目争取、成果转化、成果产出等方面的硬核成效,明确考核等次并给予奖惩。2025年3月,深入各研究室开展调研,再次听取对研究室目标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根据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二是科学规范设定考核指标。明确各部门年度指标需结合全所中长期规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科学设置,确保重点突出、量化易评。同时要充分参考相关历史数据,加强数据测算和分析研判,合理设定指标值。相关指标设定要通过各部门研究确定、分管领导把关、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正式实施。

(十一)关于“学科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一是邀请专家指导学科发展。通过开展共建活动、项目评估、咨询会等形式,邀请中国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等单位专家,指导学科与科研发展。二是举办学科发展研讨会。组织召开省杂交籼稻育种研讨会、种业发展研讨会、所学科发展规划咨询会等,指导相关学科建设。三是组织学科发展调研活动。对各研究室进行实地调查,研讨项目申报、成果培育、应用基础研究产出等,为统筹学科规划建设做好准备工作。四是加强弱势学科支持。协调所内优势资源给予弱势学科专项资金帮扶,开展特色项目研究;积极协助寻找外部资金支持,加强外部合作,先后争取省、市推广专项、横向委托课题,争取项目资金70万元。对缺少科研平台的学科,在樊川科研基地建设高标准实验场和实验室,同时通过争取扬州市生态农业重点实验室、调整所科研资金预算等方式,先后投资200万元购置各类试验设备,满足学科发展需求。

(十二)关于“发展规划未充分结合实际”问题的整改

一是精心谋划学科发展目标。聚焦稻、麦重点学科及花卉特色学科,制定“十五五”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及配套举措,并组织学科研究进展过堂会、学科研究进展与发展规划报告会,就学科研究进展与发展规划报告交流。二是开展学科发展研讨,与江苏明天种业举办“聚焦籼稻产业,助力种业振兴—江苏籼稻产业振兴研讨暨扬籼优903现场观摩会”,召开江苏省杂交籼稻育种研讨会、“缘系新家族 引领新时代”种业发展研讨会,邀请生物育种钟山实验室指导稻麦学科育种发展方向。组织学科发展规划咨询会,邀请省农科院领导与科管负责人来所座谈交流,对我所学科建设和发展方向进行指导。组织水稻、小麦等学科自主创新项目论证,邀请中国农科院植保所、省农科院等单位的专家指导研究方案设计与成果培育;组织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等专家论证水稻、小麦及稻虾共作项目,推动优化学科研究方向。

(十三)关于“结余资金未高效统筹”问题的整改

一是资金按规定使用。2024年11月,我所按要求将两年以内实有资金、两年以上往来资金上缴省财政厅代为管理。二是调整项目预算。开展所科研发展专项“揭榜挂帅”和“赛马”项目实施情况检查,优化设备购置预算,着力提高科研科技服务平台实验创新能力。三是按规使用财政资金。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加强省级预算单位账户资金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使用财政代管资金,年底结余资金全部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四是盘活项目结余资金。下达了《关于所科研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设备费预算调整的通知》,拟购置一批高效实用的设备设施,推动平台设施更新。五是协调资金支持弱势学科发展。协调20万元支持弱势学科开展合作研究,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六是高层次人才引进参照《江苏省农科院“紫金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苏农院字〔2021〕72号)执行。

(十四)关于“人才管理培养谋划不深”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全所科研人员的职称情况,筛选出具备晋升研究员潜力的科研人员,在人才培养、人才荣誉申报等方面倾斜,结合日常谈话、工作会议上督促各研究室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二是结合省农科院调研农区所,积极向省院反映农区所晋升高级职称存在的问题瓶颈,建议制定符合农区所实际情况的职称评定标准。三是对研究室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广大职工人才培养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反馈意见优化修订了“导师制”、后备人才培养管理制度,适时开展中期考核,加强跟踪问效,切实发挥制度的牵引作用。四是组织开展全所科研成果产出登记,并对项目、获奖成果、新品种、标准、重大科技平台、专利品种权等进行奖励。五是组织评选2024年度科研进展工作,对重大、重要等科研进展分别给予奖励。六是积极拓展干部培养锻炼渠道。主动对接农业农村部、省农科院、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等相关部门,建立上挂下派外联机制。其中,选派1名同志赴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挂职交流,1名同志赴省农科院科研处学习锻炼,1名同志挂职市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推荐3名同志加入市委兼职巡察干部人才库,1名同志加入市委巡察机构“以干代训”人才库,1名同志被选派参加市委巡察工作;选派40名科技干部到广陵镇村开展实践锻炼。七是针对中层干部任期制向研究室负责人、科研及科辅人员代表开展调研。听取广大职工关于《中层干部任期制管理规定》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完善实施细则和考核评价机制,对于2026年任期即将届满、仍符合使用规定的干部,经考核合格,进行轮岗交流。八是进一步规范用人流程。在2024年提拔任用了2名中层干部,工作中严格履行民主推荐、测评、谈话调研等工作程序,强化酝酿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公示等环节,全过程接受干部群众监督。针对2024年任期期满中层干部,严格履行考核程序,对参与评议人员进行政策宣讲解读。九是广泛听取建议和意见。2024年12月,所领导带队赴青岛市农科院、烟台市农科院和山东省农科院作物所调研考察干部人事人才管理工作。2025年3月,到各研究室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广大职工对我所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中层干部任期制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十是根据档案管理标准和要求,对部分2020年以后我所干部组织人事资料进行了日常收集、整理、归档,邀请档案整理专家一对一指导,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2025年2月,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市档案局档案业务培训班,提升业务能力和审核水平。

(十五)关于“高层次人才招引质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层次人才引进参照《江苏省农科院“紫金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苏农院字〔2021〕72号)执行。二是在2024年省农科院第三批公开招聘中,我所引进博士研究生5名。三是积极利用新进人员考察契机,向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省内外高校广泛宣传我所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取得的成效,提升单位的知名度与吸引力。积极倡导各研究室提前物色所需人才,提供岗位实习机会,吸引来自华中农大、长江大学、信阳农林、扬州大学等高校学生来所实习。四是积极申报2025年“百名博士扬州实践”项目,主动邀请北京大学或中国农大青年学子来所从事作物遗传育种、作物栽培生理等相关方向研学实习,近距离考察甄选优质学子,提升引进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契合度。五是加强人才引进的顶层设计。对近十年人才引进情况全面梳理,认真查找问题,形成人才工作专项调研报告。围绕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各研究室细致谋划未来五年人才引进计划,为“十五五”人才规划打下基础。六是加大引才宣传推介。在2025年公开招聘中,主动对接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等省外高校,建立用人需求和优秀毕业生推荐双向宣传渠道。积极参加省农科院、市人社局等单位组织的各类人才引才活动。

(十六)关于“激发青年科研人员踏实的科研作风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青年科研人员“走基层 察农情 促发展”专题调研活动,撰写了调研报告24份。二是开展多元化学术交流,加强青年科研人员引培工作,举办了“百篇阅读”“请进来走出去”“榜样的力量”等学术活动,选派青年科技人员参加中国作物学会年会等学术活动。三是组织“青年学术沙龙”活动,分享了文献阅读和管理经验以及相关领域研究进展。四是更新近五年新进科技人员科研产出清单,排查梳理科技论文写作情况,未产出论文的7名科技人员本年度均发表了论文。

(十七)关于“内控制度建设有失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进行清理或修订,其中修订完善制度17项,新制定制度23项。严格执行制度出台规范性要求,新制定或修订制度分批次经领导班子会审议讨论,规范行文印发。2024年9月以来,以文件形式出台制度40项。二是根据省、市最新政策,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要求。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制度》《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加强内部规范管理。

(十八)关于“工程建设有失监管”问题的整改

一是梳理2020年以来结算金额超过中标合同金额10%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9个,约谈相关人员,在以后工程项目建设中严格按所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执行。二是修订完善《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明确工程项目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10%。后续将持续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工程设计、工程造价等科学性。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明确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程序审核把关,堵塞漏洞。做好项目资料汇总和档案留存,确保可逆向追溯。不定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检查,加强内部监管。四是对巡察反馈未开展工程结算审计便全额付款及未按合同要求预留质保金行为进行调查,约谈相关人员。五是进一步明确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程序审核把关,强化建设工程中立项管理、设计管理、招标评标定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过程管理及责任追究和信用管理等。六是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及招标管理实务专题培训,提升规范化管理的水平和能力。七是加强财务末端管控,修订完善《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明确工程款项给付必须提供结算审计材料。

(十九)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7月,启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通过各部门自盘、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抽盘、清查报告撰写、存在问题反馈及督促整改等一系列工作,全面清查盘点了全所的固定资产,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2025年3月,修订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二是对2023年报废账面价值约180万元的家具、设备的处置情况进行排查,已全部按规处置。三是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各部门完成资产处置,对批准报废的家具、设备,要求各部门必须邀请3家(含)以上单位(个人)进行现场竞价,并形成处置纪要。

(二十)关于“财经管理失之于松”问题的整改

一是截至2024年12月20日,已全部退回2021年7月至2024年6月发放的加班费。二是对差旅费、会议费、加班餐、劳务费的报销情况进行了排查摸底,查明核实相关不规范情况,会议费和加班餐超标部分已退回。对长期聘用的专家已签订服务协议。三是严格执行所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费用列支标准、相关附件资料、费用填写内容的审核把关。四是所与江苏里下河地区农科所良种场、扬州绿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扬州农科园艺博览公司制定了还款计划,已按计划按期还款。五是2024年12月对应收账款进行清理,未能及时清理的,由经办部门提供情况说明。六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相关规定和所内部管理制度,对于信息费、临时工工资发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七是制定了财务内部岗位轮岗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将定期开展轮岗。八是2024年12月对一名在同一岗位任职超十年的同志进行了轮岗,从出纳岗位调整到复核岗位,从事国库支付系统、预算一体化支付系统中自有资金支付的复核、凭证装订等工作。

(二十一)关于“政府采购管理失之于宽”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修订完善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采购管理、物资采购、CA数字证书保管的职责及设备采购的监管部门。二是将使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进行采购业务的相关要求及操作流程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三是及时对接财政部门,稳步推进框架协议和货物类采购业务纳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工作。四是经了解,水稻研究室在人工气候室采购项目中,考虑到东区万福基地现有场地的实际情况,对人工气候室的尺寸进行了合理的设定。同时,为了确保未来可能的搬迁需求,选择了可调装式的人工气候室。这些参数的设定是基于广泛的市场调研和专家咨询,确保了技术参数的合理性和适应性。同时在该设备采购过程中严格履行公开招标程序。五是2024年11月聘请招投标方面的专家对相关人员开展了《政府采购政策及招标管理实务》培训会。设备购置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设定招标评审标准,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二十二)关于“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经梳理排查,未上会研究的2项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同期已经所领导班子会研究通过。二是细化完善《党委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研究决策“涉及国有资产处置、重要建设项目以及大额资金使用单项(体)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三重一大”事项,厘清议事决策边界,2024年12月25日印发执行。三是党委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每次党委会前对会议的议题设置审核把关,会后对形成的会议纪要把好质量关,确保党委会规范、高效运行。四是修订完善所《内部审计实施办法》,成立内部审计小组并正式发文。下一步将制定所全面审计实施方案,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负有经济责任的研究室负责人开展任中审计。五是构建上下贯通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前哨”与“探头”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做好风险防控。2025年1月召开2024年度党支部纪检委员考核会议,重点就教育、监督工作、调查研究、参加完成所纪委组织布置的相关工作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六是巡察结果反馈后,所纪委于2024年8月底对各部门开展专题调研,着重围绕樊川科研基地运维管理、如何有效激发调动科研人员特别是年轻人奋进创新积极性以及所纪检工作的方式方法、效能等方面收集意见建议19条,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党委,党委书记作出批示,要求将合理化建议转化为具体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七是围绕所年度工作重点制定落实年度监督计划,不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巡察反馈以来,在开展租赁所外试验用地、试验用房专项治理、违规租赁社会车辆和私车公养专项治理、年中全面从严治党暨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治理、基建工程质量专项监督和所名授权使用管理专项治理基础上,重点对樊川科研基地建设、科研副产品管理、化学试剂及耗材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了监督检查。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向各部门下发了问题通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制度漏洞进行修订完善。八是加强对研究室的外部监管。所纪委通过不定期列席各党支部会议,监督各党支部在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中是否存在搞变通、打折扣、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持续整治“四风”等的执行情况,切实将日常监督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九是针对科研副产品处置问题,组织研究室开展自查自纠。巡察反馈后,结合往年开展的科研副产品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认真对各研究室科研副产品管理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督促各研究室对近三年来科研副产品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十是组织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现场跟踪、查阅台账、个别谈话、调取凭证等方式对研究室科研副产品处置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各部门科研副产品均按照《科研副产品管理实施细则》开展管理与处置相关工作。登记与处置情况均已建立台账。全所科研副产品处置收入均及时、足额入所财务账,并反哺于各研究室的科研活动。十一是相关研究室以书面形式对其与公司的合作情况进行说明,并出具合作协议等相关材料;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了解掌握研究室与公司合作情况,所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等。

(二十三)关于“对某研究室多人贪腐问题的后续整改还需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机关职能部门于2025年2月底对研究室开展调研,根据调研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1+N”四方联动协同监督机制,将对内控制度的监督纳入联动监督范畴。制定出台《内控制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二是加强制度执行监督检查。2024年8月至2025年3月期间,对各研究室在科研副产品管理、化学试剂及耗材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执行等方面开展了监督检查。三是强化思想教育。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开展党纪学习、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等活动。2024年10月,集中组织全体党员、中层干部100余人赴扬州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钟长鸣知敬畏 廉洁自律守底线”警示教育活动;对2名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底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2025年1月,组织党员收看专题片《反腐为了人民》,并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专题讨论;5月,开展“诵清廉故事 扬清风正气”主题纪律教育月活动,组织观看《护航》《铁规不容逾越》警示教育片;9月,组织部门负责人、纪检委员20余人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四是强化风险排查。通过会议强调、走访调研、个别谈话等方式,督促各部门对照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及时更新排查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利用“1+N”四方联动协同监督机制,不定期牵头组织职能部门与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专项督查。2024年8月以来开展了租赁所外试验用地、试验用房专项治理、年中全面从严治党暨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治理、基建工程质量专项监督和小型建设工程管理专项治理“回头看”、所名授权使用管理专项治理,对各党支部责任落实、制度执行、执纪监督等16个方面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问题通报或工作提醒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修改完善制度漏洞,同时对樊川科研基地建设、科研副产品管理、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开展了监督检查。六是建立廉政档案,织密廉洁防护网。一方面建立廉政档案,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另一方面为全所中层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将任免情况、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开展谈话函询等有关材料等内容归入廉政档案,为评优评先、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提供事实依据。对廉政档案进行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通过集体廉政谈话和个别提醒谈话进行提醒,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十四)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集中研讨不少于6次,并按要求贯彻落实。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2期专题读书班,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方式,原原本本学《条例》,每人作交流发言2次。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专题辅导、案例教学、研讨交流30余次。深入开展科研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开展典型案例交流研讨11次。组织党员干部赴廉洁文化主题公园、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等地开展现场教学,观看警示教育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多措并举提升主题教育成效。三是在2025年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清单中明确学习研讨要求,将理论学习情况列入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四是对照2024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求,每位班子成员深刻检视查摆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亲自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阅把关,报请市委第十五督导组审核通过后召开民主生活会。五是深入实施“一支部一工作法”,分类别、分层次提出不同的党建工作目标和任务,着力打造“一支部一特色”,如植保室打造了“建设一支高质量的植物医生团队”,小麦室党支部赓续扬麦“两忙精神”;资环室党支部打造“绿色低碳农业稻田综合种养党建引领示范基地”支部特色品牌;应用微生物室党支部开展科企共建、科科共建、科推共建、内部共建等四类支部共建新举措,从不同业务属性中体现党建工作差异性。六是结合2024年度党支部工作考核,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工作指导,对落实制度不到位的党支部进行提醒,督促其及时整改纠正。七是督促各党支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调动科研人员参与党建工作的积极性,机关党支部赴蒋王笛莎智慧大厦和蒋王现代农业园区贵人果业参观,观摩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实施成效;资环室党支部与宝应县曹甸镇康庄村开展支部共建活动,打造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小麦室党支部组织开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学习主题党日,凝练程院士科学家精神,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铸魂聚才新时代”百场宣讲;经作室党支部与沙头园区党支部共建“沙头科创小院”,建立成果展示推广、联农带农机构;核技术室党支部和小麦室党支部联合人保高邮支公司党支部组织召开了“科创农保”小麦兴农示范方现场测产会,使支部活动过程成为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工作本领和解决业务实际问题的过程。八是根据党支部重组划分,新建立3支“星火”农业科技服务支队,引领带动党员在农村一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技术服务,为农民解难题,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九是2025年1月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支部书记向所党委报告履职情况,接受党员干部评议。十是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方案》,开展支部工作质效考核,并在各党支部公示。十一是建立党建工作督查反馈机制,对支部考核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向各党支部反馈,督促支部抓好整改落实,提升支部工作质量。

(二十五)关于“组织建设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部分党员入党志愿书日期不规范情况,已认真核实涉及的党员及具体问题,向所在党支部下发“提醒函”,要求对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及时给予整改纠正,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审核发展党员材料,确保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重要时间节点无错乱、无疏漏。二是对近年来发展党员材料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整理党员发展档案,全流程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党员发展纪实手册、入党志愿书各要素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逻辑错误等问题,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正、查漏补缺,并规范做好党员发展材料的归档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对2024年度发展党员严把入党材料审查关,确保党员发展各环节手续齐全、流程规范。四是将支部活动记载簿记录情况作为党支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2024年12月,结合开展党支部工作考核,对各在职支部《基层党组织活动记载簿》记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部分党支部要素记载不全、内容缺失、记录不规范等情况,向有关支部发出通报,明确指出问题所在,并要求其立即整改纠正。五是对任期届满党支部按期进行换届,并开展全体支部委员党建业务能力培训,提升了从事党务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本领。六是不定期抽查支部活动记载簿,核查支部活动台账的准确性、规范性,以此作为评判支部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督促党建责任制落实到位。七是2024年10月,经与金土地公司及其母公司中农发党委协商,明确所党委对金土地公司党支部实行组织领导,负责党支部组织建设、党员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中农发集团公司党委以党建引领业务经营为目标,加强对党支部党员教育、业务管理、党建指导。组织从属管理关系以书面形式进行了规范。八是针对支部工作考核反映出的支部建设问题,所党委对金土地公司党支部下发“提醒函”并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管理督导。九是优化纪检干部队伍专业结构,在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纪委办公室成功招录一名具备审计背景的人员,2025年8月已到岗工作。十是加强纪检人员学习培训,积极主动与市纪委和省院纪委沟通联系,制定纪检人员培训计划,采取以干代训、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对纪检人员进行培训,提升纪检干部业务能力。2024年9月,参加市纪委组织的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工作培训。2025年3月,向市委巡察办推荐2名专职纪检人员和1名财务人员充实到兼职巡察干部人才库,4-5月选派一名业务骨干参加市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工作。十一是提升护航科研能力。巡察反馈以来,所纪委专职纪检人员先后赴广陵头桥、仪征新集、江都吴桥、盱眙黄花塘、浙江嘉兴、上海、安徽合肥、河北雄安等地对“三农科技指导员”“亚夫科技服务团队”等科技服务专项开展全流程监督,推动科技帮扶工作提质增效。2025年7月,赴镇江市文广集团纪委调研;10月,所纪委办与市司法局机关纪委开展结对共建,提升日常监督、创新工作的能力。

(二十六)关于“‘培育学科带头人无实招’仍一定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2025年3月,对研究室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科技人员对于“导师制”实施成效、存在问题的意见建议,征集意见建议9条。根据各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修订完善了“导师制”制度,细化考核评价办法和激励措施,在经费使用上赋予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

(二十七)关于“良种场历史遗留问题仍未解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良种场支部建设,加强良种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2024年11月,针对巡察整改召开支部专题会议,要求全场党员干部及时掌握人员动态,做好疏导、解释、安抚等各项维稳工作。2025年2月,召开支部会议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共同谋划良种场发展思路。二是通过书面报告和会议汇报形式,向市领导汇报市政府会议精神推进情况,推动政府会议纪要精神落实。先后两次和市社保中心会谈协商咨询退休职工养老保障问题。目前,良种场职工进保问题取得积极进展,已完成职工养老保险金测算缴纳,即将转入省养老保险管理平台。三是指导良种场建立年度考核机制,强化规范管理和制度执行,2024年根据发展需要引进大学生2名,建立人才培养体制机制。2025年,对场属实体祥泰公司进行GMP标准化改造,着力提升生产效率。积极协助良种场应对场投资实体扬州墓园管理机制体制调整,与进驻单位康养集团展开多次洽谈,谋划未来发展路径,推动良种场可持续发展。

(二十八)关于“传承老一辈科研专家吃苦奉献、团队合作的精神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聚焦青年关切,倾听成长心声。2025年1月,举办“‘青’诉心声助成长 凝‘新’聚力勇担当”青年沙龙活动,进一步激发全所青年职工干事创业活力。二是举办学术交流,营造科研氛围。召开国内外科研进展学术报告会,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来所做学术报告,举办博士论坛,进一步提升科技人员的创新意识。三是强化教育引导,弘扬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弘扬科学家精神,引导青年始终保持工作热情、干事激情。积极做好优秀青年典型选树宣传,激发全所青年的进取心、荣誉感,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1名同志当选江苏省青年联合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扬州市青年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常委,展现我所青年风采,传递青年声音。积极申报各项荣誉,1名同志获江苏省农科院2024年度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积极申报“青禾”科技志愿服务队,对现有两支进行重组,并新增两支队伍,主动对接生产、服务“三农”,为科技赋能贡献青春力量。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我所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盼还有一些差距。下一步,我所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强化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采取坚强有力的措施,抓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整改到位、见底清零。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及整改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从思想上认识整改、从行动上践行整改、从效果上反推整改,坚决克服“交卷”思想,真正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持续深化整改,坚持常抓不懈。紧扣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作为、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巡察整改见底到位,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持续巩固已有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久久为功,持续动态跟进,确保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坚持统筹兼顾,抓整改促提升。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改进工作作风、勇于担当作为,不断提高新时代工作履职尽责水平,推动全所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贡献农科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4-87302207;电子邮箱yzaasoffice@126.com。


中共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委员会

                                                     2025年11月7日